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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安全避险项目UWB定位系统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矿业公司 日期:2023-10-1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安全避险项目UWB定位系统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编号:SKXB2023031

二、项目名称:杏山铁矿安全避险项目UWB定位系统备件一套

三、采购备件范围要求:

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包含UWB精准人员定位系统及借助该定位系统同步实施的监测监控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同步对杏山铁矿工业环网进行完善,主要由中心站服务器、交换机、系统软件、矿用本安型交换机、分站、传感器、读卡器、标识卡、矿用摄像仪、传输光缆、电缆等组成。通过分站、读卡器和传感器进行数据采集,经以太环网交换机与中心站连接,完成中心站与分站之间的双向实时通讯任务。

2、系统除符合本采购要求所提出各技术参数及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所有下井设备及三个子系统均必须具有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必须与设备厂家一致,报价时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资料。

3、系统总体思路:采用万兆工业骨干环网+多网合一定位分站组成的万兆工业以太环网的组网方式,构造可靠、安全、高速的井下工业以太网传输平台,为矿山目前的六大系统建设和未来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高速安全的网络基础设施。系统为以太网光纤环网综合通信系统,人机定位(人员定位、移动设备定位)、通信联络(无线通信、井下应急广播)、监测监控(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风速风压风量监测、设备开停监测、视频监控等)、紧急避险等应用子系统在综合信息传输平台上实现,且可在同一综合信息传输平台上实现自动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智能管理。所有应用子系统在一个统一的通信平台上实现,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可靠性。系统采用以工业以太环网、分布式服务器系统、TCP/IP 通信协议、WiFi6 无线通信、UWB无线定位、SIP语音交换、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先进而成熟的技术为基础的技术体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生命力和扩展性,降低系统的全寿命周期总成本。

4、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质保与技术服务

1、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质保期1年,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报价方应无偿更换。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及通讯联络系统等所有本项目涉及的软件系统终身享受软件系统免费升级。完成系统升级后,向用户提交升级后新版本介质及升级技术文档。

2、报价方的责任包括从合同货物及其配套件的制造到整台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生产护航期间,都应能够派专业人员到采购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报价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

4、报价方所提供设备中具备数据通讯功能的智能设备,在采购方应用过程中,报价方应对通讯软件编制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采购方对通讯功能的正常使用。

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五、安装验收

1、设备运到安装工地后,由报价方派遣专家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安装竣工验收结束。报价方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旅费、住宿费、劳务费等) 由报价方承担。采购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支持。

2、验收在采购方安装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双方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手续。

3、报价方提供电气设备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国家标准要求,设备及材料备件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必须有3C标志,计量器具具有CPA认证,且需经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提供检定合格证书。

4、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六、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必须为生产厂家,不允许代理商代理。

3、报价人需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七、参加报名:

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采购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山滨河村物资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

将以下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sgjtkyzb@163.com邮箱报名登记,邮件名称标识***单位报名杏山铁矿安全避险项目UWB定位系统”字样,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价人已办理以上证书“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1至4条报名人提供的证件需要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315-7704425/7710321

                                 联系人:王宝林、李剑锋; 

                       2023年10月10

 

                       

 

 

 

 

 

廉政承诺书

 

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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