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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之杏山采区露天转地下开采延伸工程购置矿用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询比采购信息

作者:矿业公司 日期:2026-09-17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之杏山采区露天转地下开采延伸工程购置矿用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询比采购信息

一、采购编号:SKXB2026037  

二、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之杏山采区露天转地下开采延伸工程购置矿用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询比采购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采购范围:矿用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LH16/5T  S=7.5米,H=9米,1台,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2.交货期:本次采购设备预计20261231日前到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首钢矿业杏山铁矿厂区内。

4.付款方式:6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到,卖方安装调试合格,开具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买方次月付90%货款;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一次无息付清尾款。付款方式不允许偏离,否则否决其报价。

5.其他要求:报名厂家必须到杏山铁矿井下看运输路线及安装现场,否则否决其报价

四、采购单位资质及要求:

1.要求:报价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矿用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规格型号:LH16)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认证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202311日至2026831日期间,不少于2规格型号LH16及以上矿用起重机业绩,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或技术协议须能体现以上信息,并用红框标出)

特别提醒:报价人提供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和实地确认,对提供虚假业绩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平台使用费

本项目询价平台为首钢比选采购平台( https://www.sggylpt.com/static/purchaser/homePage/html-gulp-www/firstPages.html),年费2000元。(汇款发票热线0315-7708962,收费答疑热线0315-7708855)。

平台缴费账号信息

名称: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银行账号:62060180300000422

六、报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要求

报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报价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

开户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行:交通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号:20120110010001

行号:301100000371

【在首钢矿业公司有应付款且金额已覆盖报价保证金金额的供应商,可免交报价保证金。除此以外,其他报名供应商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一律由供应商基本帐户电汇转帐至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帐户(谢绝以个人名义汇款),并将汇款截图发至联系人闻斌。缴纳报价保证金时备注:物资公司+项目名称(简写)

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全部到货后无息返还

、报名方式和资料:

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9239:00前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采购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山滨河村物资公司办公楼一楼侧)。并将以下文件扫描件发送到sgjtkyzb@163.com邮箱报名登记(发送文件注明“参加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之杏山采区露天转地下开采延伸工程购置矿用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报名”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并以电话方式通知闻斌。

1.制造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供货业绩资料

3.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4.廉政承诺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闻斌李剑锋、陈工(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315-7710864771032118332738758(技术咨询)

 

                                                                           

                                                     2026917

 

 

 

供货要求

一、总则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杏山铁矿-461水平铲运机修理硐室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动桥式起重机招标,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矿用安全、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包含KA标志,井下安全运行全部强制要求。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整改,不得额外增收费用。

设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并要求在设计、制造方面所遵循的标准和规程一律以最新版本为准。

起重机的设计、制造除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通用桥式起重机》等总体要求外,还要符合其它国标分类单项标准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要求。

 

、设备型号、技术参数及要求

本设备为矿用矿用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型号LH16/5T S=7.5米,H=9米,工作级别A5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硐室防爆工况专用,整机及所有电气、运动部件均满足井下矿安准入要求。

序号

主要参数

备注

1

起重量:16/5t

 

2

跨度:7.5m

 

3

起吊高度:主钩起升高度H=9m,副钩起升高度H=9m

 

4

工作级别:A5

 

5

主起升速度: 3.5m/min

 

6

副起升速度: 8m/min

 

7

小车运行速度:30m∕min

 

8

大车运行速度:30m∕min

 

9

操作方式:空操+遥控操作

 

10

主起升电机:13KW

 

11

副起升电机:7.5KW

 

12

小车运行电机: 1.1KW*2

 

13

大车运行电机:2.2KW*2

 

14

电源:三相四线  380V    50Hz

 

15

运行距离:17米

 

16

荐用钢轨:43kg/m

 

17

最大轮压:159.7kN

 

18

导电方式:多极制安全滑触线

 

、执行标准

本次招标设备执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以最新版本为准,主要有: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

2.《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2011)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

4.《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25)

5.《起重吊钩》(GB/T10051.1~15-2010)

6.《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2018

7.《起重机械 超载保护装置》(GB/T 24810-2020)

  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2008

* 9. 矿安〔2022〕123 号文(必须取得 KA 矿用安全标志)

10.《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11.《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2010

 1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 6067.5-2014)

13.《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四、设计及制造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所有附属部件必须是先进的、成熟的和性能稳定的高质量的设备,能够满足稳定、经济、可靠运行的要求设计寿命不少于20年

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进行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凡与本文件有差异者,无论大小,投标时均应做出说明。

4.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含有技术专利时,其设备报价中应含所需的专利费。

5.设备到现场应该完好无缺,外观无明显缺陷和变形。

6.本文件中标注“*”的为关键条款,任何偏离将被否决投标。投标方必须派员现场实测核实硐室空间、轨道尺寸、供电参数、安装接口,出具现场核实记录并盖章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制作;未到现场核实导致设备无法安装、适配、正常使用的,投标方承担全部损失及整改费用。

 

7.本要求是招投标双方签订技术协议的指导性文件,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适合本工艺系统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8.本次招标含井下设备安装、调试

*9.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须严格满足矿安〔2022〕123号文的全部要求,整机、电机、遥控器、控制柜、滑触线、电气元器件等所有井下使用部件均须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KA 标志)

(二)机械系统要求

1.整体结构:采用高强度钢结构,吊钩组等关键受力部件须进行无损探伤检测(探伤等级不低于 GB/T 11345 B 级),提供检测报告。​

2.联接要求:所有联接孔均为机加工孔,精度 H12 级,严禁火焰热切割或现场开孔;螺栓采用10.9 级高强度防腐螺栓,防松措施可靠(双螺母或防松垫圈)。​

3.防护装置:卷筒须设置固定式防护罩,防护罩便于拆卸检修。

4.运行机构:葫芦机构行走平稳、无卡滞,车轮采用耐磨铸钢材质。

5.噪声控制:设备运行时噪声≤85dB (A),无异常冲击声或尖锐异响。​

6.钢丝绳:(带有矿安标志)采用矿用起重专用钢丝绳,结构 6×37S+FC-15.5,强度级别≥1570MPa,符合 GB8918-2018 标准;卷筒上设置钢丝绳防脱槽装置(间隙≤钢丝绳直径的 1/3)。

7.吊钩组:采用锻制吊钩,材质为 DG20Mn,符合 GB/T10051 要求;吊钩防脱钩装置采用不锈钢自重式。

8.制动系统:主、副起升及大车、小车运行制动系统双重制动冗余设计,制动灵敏可靠、无打滑、无溜车;额定起重量满载工况下,制动下滑量≤80mm,启停平稳,无冲击、无漂移,满足井下安全作业要求。

9.油漆标准:符合 GB/T 9286-1998 标准,表面处理采用 Sa2.5 级精密喷丸除锈;涂装体系为环氧富锌底漆(2 遍,每遍厚度 30-40μm)+ 环氧云铁中间漆(1 遍,厚度 40-50μm)+ 聚氨酯面漆(2 遍,每遍厚度 30-40μm),总干膜厚度≥160μm;漆膜附着力达到 GB/T 9286 中的 1 级要求,耐盐雾腐蚀试验≥500 小时,完全适配井下潮湿、粉尘、腐蚀性恶劣环境,质保期内无起皮、脱落、锈蚀。

(三)电气系统要求

    1. 电气接线:所有电气接线采用带有矿用阻燃低烟无卤电缆,(带有矿安标志)电缆规格符合载流量要求,接线端子采用压接式,电缆敷设采用穿管或电缆槽防护,避免拖拽磨损。

*2.配起重限制器:常州常欣、河南恒达、宁波柯力中选取。超载报警值为额定起重量的95%,切断起升回路电源值为额定起重量的 110%,动作灵敏可靠,具备数据显示功能。

  1. 限位保护:起升机构设置双限位装置(导绳器+重锤限位),均为独立动作的常闭触点;上升限位动作时切断起升主回路电源,重锤限位动作时切断控制回路电源,双重保护防止吊钩冲顶。

*4.线遥控器:采用井下矿用无线遥控器(带有矿安标志),遥控器具有防尘、防水、防油、防腐蚀性能;设有钥匙开关(或访问码)、急停开关(红色蘑菇头,自锁式),配备工作指示灯及低电量报警功能;操作面板按钮标注中文动作说明及方向标识,有效遥控距离≥50m,抗干扰能力强。

5. 控制及元器件:采用井下矿用控制(带有矿安标志)防护等级 IP65;柜体采用3mm厚304不锈钢折弯拼接,门框加装耐油耐老化密封条,出线孔安装格兰头,电缆密封可靠;自动空气开关、继电器等主要元器件选用施耐德、ABB、西门子品牌(三选一),其他元器件选用国产一线名优品牌(如正泰、德力西)。

6.电气保护:系统具备完善的保护功能,包括:限位保护、超载保护、断相保护、过欠压保护(电压波动 ±10% 动作)、过流保护、短路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故障报警清晰。​

*7. 无触点可控硅换相组件:控制电压AC36V(安全电压),工作电压 AC380V,生产厂家为齐齐哈尔齐力达公司、河南省三港电器有限公司、河南中科起重电气有限公司、江苏益肯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或同等以上品质产品。

8.接地装置: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均可靠接地,接地电阻≤4Ω;接地螺栓规格≥M12,标注接地标识。​

9.供电及拖缆: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葫芦供电采用矿用阻燃扁拖缆(规格≥3×16+1×6 mm²),拖缆敷设采用钢丝保护,避免磨损;拖缆长度适配轨道行程,预留足够余量。

10.安全警示:电葫芦运行时,配备声光报警器(音量≥85dB,灯光为红色闪烁),警示周围人员注意安全;报警器与运行机构联动,启动运行时自动触发。

五、供货范围

1.电动桥式起重机LH16/5T S=7.5米,H=9米1 台(含无线遥控器 1 台、有线手柄1 套);

2.安装附件(固定支架、连接件、紧固件、滑线等)1套;  3.控制柜 1台(含内部元器件、接线端子、保护装置等);

4.全套技术资料、检验报告、证书文件。

六、供货时间

设备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井下现场到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最终交货及完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方需承诺满足矿井检修工期要求。

七、其它要求

(一)投标方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须适配-461水平铲运机修理硐室空间尺寸、轨道参数及井下工况,图纸清晰准确,技术说明真实反映产品实际状况,不得照抄本技术要求。

(二)投标方须提供有效的矿用设备制造许可证、合格证、矿用安全标志证书(KA)、安装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负责首次第三方检测,包括检测费用。

(三)提供关键材料(钢材、钢丝绳、吊钩材质)、核心元器件(电机、无触点可控硅、遥控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合格证书。

(四)详细说明设备各单体(葫芦本体、控制柜、吊钩组)重量及整机重量、最大轮压值,提供计算依据。

(五)提供针对井下-461水平铲运机修理硐室起重机安装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高空作业措施、施工措施、停电闭锁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六)说明关键零部件(减速、电机、钢丝绳)的生产工艺、加工设备、焊接及检测手段

(七)明确技术服务承诺:

现场服务人员须具备矿用起重设备安装调试资质及井下作业资格证;质保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提供免费现场操作及维护培训,确保甲方人员掌握设备使用、维护及故障处理技能。

八、技术资料

(一)中标后 30 个工作日内,投标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设备总装图、零部件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安装尺寸图(纸版盖章 2 套,电子版 DWG 格式 1 套);设备三维模型图(格式为 SLDPRT、X_B 或 DGN);技术参数表、工况适配说明、安装维护手册(纸版盖章 2 套,电子版 PDF 格式 1 套)。

(二)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提供以下文件(纸版 4 套,电子版 1 套):产品合格证、矿用安全标志证书(KA)及编号;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件手册、故障诊断手册;关键材料材质化验单、超载限制器校准报告;安装调试记录、试运行报告、验收报告。​

九、产品包装

包装符合《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2008)。投标方采取措施使设备免遭潮湿、雨水、锈蚀、腐蚀和撞击,货物经得起多次的、正常的搬运、装货和卸货以及长途运输作业。

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出厂编号、总共箱数及箱号、发货单位、出厂或装箱日期及设备运输、贮存保管要求等标记。

)外包装标注清晰: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箱号 / 总箱数、发货单位、生产日期、重量、重心位置、吊装点及 “防潮”“小心轻放”“禁止倒置” 等警示标识。

十、备品备件

(一)投标方免费提供设备调试及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具、易损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清单(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二)提供质保期后设备正常运行2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含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生产厂家),此部分不纳入本次投标总价;投标方承诺质保期后2年内,甲方采购该清单内备品备件的价格不高于本次投标报价。

注:本文件涉及的设备部件生产厂家或品牌排序不分先后。

 

 

 

 

 

 

廉政承诺书

 

采购人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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