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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单体设备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矿业公司 日期:2024-03-29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单体设备检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编号:MCTK-2024032001    

二、项目名称: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单体设备检测

三、项目地点:河北省滦南县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询比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项目内容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AQ/T 2075-2019)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安全检验检测目录》(DB13/T 2520-2017)规定对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城矿业)单体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检测工作需结合车辆到厂(场)时间分批组织检测。

六、项目概况及要求

1、井下单体车辆设备检测,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车辆名称

数量

单位

检测次数

1

地下铲运机

10T柴油铲运机

4

1

2

14T电动铲运机

3

1

3

18T铲运机

3

1

4

矿用炮孔钻机

单臂掘进台车

1

1

5

双臂掘进台车

6

1

6

中深孔凿岩台车

4

1

7

大直径凿岩台车

8

1

8

天井钻机

2

1

9

切割槽钻机

3

1

10

地下矿山无轨运人车

23座运人车

8

1

11

10座运人车

2

1

12

井下皮卡

3

1

13

地下运矿车

22T井下运矿车

5

1

14

12T井下运矿车

6

1

15

5T井下运矿车

2

1

16

轮胎式装载机

3吨井下轮胎式装载机

7

1

17

矿用挖掘机

井下挖掘机

3

1

合计

 

 

70

 

 

注:此次检测车辆共计70辆。

2、设备检测标准以最新版本为准,主要有:

GB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AQ/T 2075-2019)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安全检验检测目录》(DB13/T 2520-2017)规定等相关条款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检测的项目。

4、具有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本行业检测业绩。

5、凡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禁止开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单位请在2024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红章后,发送至343494324@qq.com邮箱报名登记,邮件标识“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单体设备检测报名”字样。同时,快递一份纸质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接收地址:河北省滦南县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办公室。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

2)检测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5)业绩证明:以Excel表格形式提供近3年承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证明,可以掩盖敏感信息);

6)廉洁从业共建协议(详见附件)。

以上证件都需要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任磊、黄腾宇

联系电话:0315-4492368  0315-4492351  0315-4492373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甲方: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业务协作单位的合法利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和谐共赢的工作环境,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办事。在经济交往中严格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及有关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各自人员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杜绝在业务交往中发生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甲方要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共建协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甲乙双方人员不准私下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乙方要保证相关资质真实准确,不得采取资质挂靠等形式与甲方开展业务往来,在履行业务合同、协议时,不得采取转包、违规分包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

  三、甲方人员要热情为乙方服务,严禁刁难用户;不准以任何借口索取或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上述钱物。

  四、甲方人员不准到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提供这方面的便利。

  五、甲方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和私自参股乙方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为甲方人员提供中介费、回扣、佣金和私自准许入股经营。

  六、甲方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乙方提供给自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学习、培训、考察、旅游、健身、娱乐和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等费用和活动钱物;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发出上述活动的邀请或提供条件。

  七、甲方人员不准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如私自向乙方人员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要求乙方人员为家属亲友经商提供便利条件,或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请邀请乙方人员借机敛财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迎合甲方人员的不正当要求。

八、甲方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规定情况的,乙方应予以揭发检举,一经查实,甲方按规定对有关人员处理;乙方人员若因揭发检举而受到刁难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调离原岗位。

九、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有关条款时,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有权选择或并用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1、要求乙方撤换派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撤回违反廉洁协议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再安排该人员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工作。但不得影响合同进度的履行。

2、有权解除业务合同并视乙方为甲方禁止准入的单位,并在在公司内予以公布。

3、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取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

4、因乙方违反廉洁协议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甲方有权解除业务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甲乙双方在经济交往中应本着廉洁为本、廉洁共建、和谐共赢、相互监督的原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共同遵守协议规定。双方坚持定期检查廉政共建协议的执行情况,并相互沟通意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为业务协议附属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具体条款可根据具体业务往来情况和廉洁从业共建活动的要求,不断补充完善。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首钢滦南马城矿业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监督联系人:                    监督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5-4492303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滦南县马城镇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063501                    邮政编码: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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