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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矿业公司实业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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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发展处是根据首钢矿业公司非矿发展的需要,由原来计财处开发管理业务职能分立组建而成的。为加快矿业公司改革步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保证有效地对辅业单位实施管理,按照矿业公司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以规范、分清对子公司、模拟子公司的管理职能,于1999年1月正式成立。
基本职责
1、专门管理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指导非矿产业和联营合作项目的开发、运营及日常管理;
2、组织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协调解决落实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参与分立子公司资产界定、内部产权、母子公司责权利关系和内部经营管理章程、经营协议的制定,确定各子公司、分立单位和经营方式与运行模式;
4、负责审查联营、合资、合作及多种经营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组织联营、合资、合作及多种经营项目的审查、谈判、提出会议纪要、批复文件和谈判方案,办理联营、合资、合作及多种经营项目工作的外部审批手续;
5、了解、掌握各经营动态,监督、考核、评价经营业绩,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配合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对联营、合作企业我方派驻、派遣人员的考察、聘任和解聘管理;
7、通过派驻人员,代表矿业公司利益参与控有股、参股、劳务输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控股、参股、劳务输出企业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计财处和企业管理处反馈生产经营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8、归口汇兑、上报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和报表;子公司成立、撤并、重组、注册登记等管理。
实业发展处下设三个科室,其分工职责分别为:
经营管理科:主要负责非矿产业计划统计管理,子公司经营管理和矿业公司对注册营业执照管理。
项目发展科:主要负责内部非矿产业兴办产业项目,对外投资兴办联营、合资、合作等企业调研、立项审查及运营后监督管理。
政工科:主要负责实业发展处党委、分管子公司党群组织管理业务和政治思想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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