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矿业公司培训处简介

 

首钢矿业公司培训处

    
  培训处是矿业公司下属处级单位,主要任务是落实“科教兴厂”战略,深入开展职工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开发劳动力资源,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技术业务素质。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修订和组织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2.编制公司职工教育专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 
    3.负责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各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新建项目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工作。 
    4.负责职工的文化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办学实体实施职前中等职业教育、在职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及学历教育,包括在职人员参加国家高等院校招生报名工作。 
    5.负责办好技工学校、职工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并按专业设置与教学计划进行学籍、教学、毕业、结业等管理工作。 
    6.负责班组长、科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对赴外特殊专业、岗位职业资格培训以及各类短期培训进行审理、报批和管理。 
    7.根据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关于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及提供的名单,负责高层次人才送外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作业培训工作。按照北京市和总公司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工作的统一规定,承担限定的特种作业项目(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配合安全部门做好考核工作。 
    9.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教育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 
    10.负责教育经费核算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11.负责职工教育专业统计和数据管理工作,收集、积累、分析专业信息,了解、掌握国内外专业管理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服务。 
    二、内部管理体制 
培训处在矿业公司领导下,行使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专业管理和办学实体双重管理职能。培训处下设二个职能科室和三个办学实体。 
    (一)职能机构 
    1、办公室:负责培训处的综合计划、企管、规章制度管理;教学设备、总务、行政管理;财务、劳动人事管理;电教管理;文秘、政工工作;其它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等。
    2、培训科: 对上受总公司培训部的业务指导,对矿业公司内各单位、各专业的职工培训专业行使专业管理职能;对培训处内各办学实体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 
    (二)办学实体
    1、技工学校:负责矿业公司的职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中专),在职职工成人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职工学校:负责矿区职工大、中专学历教育;计算机、外语等特殊技能的培训以及成人高考辅导培训等工作。 负责班组长、科级干部、后备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矿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下达的短期脱产培训任务等。